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保障健康有序的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8月3至9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盂县开展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立足职责定位,突出检查重点
本次督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聚焦非法违法采矿问题,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在全市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督查等方式,对盂县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孙家庄镇、西潘乡等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重点从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履职尽责、监管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问题线索台账建立及处置、典型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及长效机制建立8个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盂县总体开展了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起强有力的工作机制。盂县县政府、各乡镇、有关部门制定了《盂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盂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督查组。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检查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多方协同,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治力度,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重罚,形成强力震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失职失责、隐瞒不报、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问责。牢牢把责任压实到各级政府肩上,让其扛起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主体责任,要求盂县各乡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乡(镇)村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全县103座关闭矿井、40座非煤矿山企业、672处设施农用地项目、17家洗选煤企业、2160处居民住宅、车库、废旧厂房以及工程涉矿类项目等六类非法违法采矿开采行为在前期巡查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压实各方主体职责。
三、深入集中整治,持续深化巩固
检查组对摸排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和边查边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做到该查处的从严查处到位、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到位、该追究责任的严肃追究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检查组将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对查看排查是否全面、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查处移送是否到位、问责处理是否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狠抓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