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项目(设施农业、生猪良种补贴)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2〕38号)文件,现将生猪良种补贴80万元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及资金使用指导意见下达你们。
请你局按照要求,根据省下达的资金安排计划、任务清单,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证项目安全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3
2022年省级财政支持脱贫人口增收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全省10万头能繁母猪配种改良所需的40万份优质猪常温精液进行补助。
二、实施范围
项目受益对象为脱贫户、监测户、脱贫地区农民合作社和散养户。项目用猪常温精液由阳曲县、清徐县、平定县、高平市、潞城市、洪洞县、方山县的7家标的供精单位(种公猪站)专供。
三、实施内容
(一)生猪养殖场(合作社、户)自愿选购项目专供猪常温精液,享受补贴优惠价。
(二)补贴品种涉及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晋汾白猪、山西黑猪等引进品种、培育品种及地方品种。
四、支持环节、补贴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环节
支持养猪场(合作社、户)利用项目专供优质猪常温精液开展人工授精配种改良,提高良种繁育水平,提升养殖效益,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二)补贴方式
县级财政部门直接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用于供精种公猪专用饲料、防疫保健品、稀释剂、包装袋等生产资料购置。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猪场(合作社、户)提供精液。
(三)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2.5元。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县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项目县编制本县项目实施方案并报省、市畜牧部门备案。
(二)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农业部门核实的购置凭证、任务完成单据、项目进度等及时与项目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
(三)各供精单位要执行《种猪常温精液》(GB23238-2021)、《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规范》(GB/T25172-2020)生产合格精液,做好供应记录,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项目供应精液要标注项目专供标识。
(四)项目完成后,项目县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