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对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指导。管理监督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储运、处置和综合利用。对燃气和供热行业有关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培训、考核、鉴定,并颁发上岗资格证书。承办审核建筑工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计划,协助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审核批准渣土运输单位。协助开展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城中村)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环卫基础设施配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费的管理工作。协助承担对城市主干管网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接通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及其排放的水质、水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对燃气、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企业开展安全运营监督管理。参与管辖行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