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西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合力推动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车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姚少峰 省能源局局长
成 员:杨 军 省委教育工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乔丽刚 省工信厅副厅长
蔡江泽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晓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大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张学锋 省住建厅副厅长
张软斌 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张效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赵曙光 省文旅厅副厅长
阴彦祥 省卫健委副主任,省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郭新安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和林 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张永胜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副局长(副主任)
侯秉让 省能源局副局长
王 敏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郝玉柱 省交通厅一级巡视员
王天庆 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
霍喜福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张伟勤 省乡村振兴局二级巡视员
李怀玉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贺 刚 山西能源监管办专员
管延忠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
刘 巍 省国资运营公司副总经理
郭贺宏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
谢鹏远 山西交控集团副总经理
谢国荣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 凯 山西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各市分管副市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省能源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对接。建立定期调度、台账管理、督办通报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监督。
三、成员单位职责
省能源局负责牵头编制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充(换)电站运营服务费标准和配套电价政策。
省工信厅负责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与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统筹衔接,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土地政策。
省交通厅、山西交控集团负责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和投资建设。
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做好电网配套建设和报装服务工作。
其他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负责落实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推进机制,落实工作举措,并主动加强工作对接,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市人民政府参照省级工作专班模式,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能源主管部门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需调整时,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报组长同意后,行文告知成员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