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残联、脱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委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特制定《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特殊群体关爱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特殊群体关爱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家庭、政府、学校各尽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特殊群体服务机构、设施、队伍建设明显增强,各类特殊群体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针对特殊群体的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意识普遍增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摸排和重点关爱相结合。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关爱行动目标人群全覆盖;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困难的特殊群体,各有关部门要重点予以关爱、救助和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
坚持家庭尽责与政府帮扶相结合。落实家庭法定责任,家庭成员要依法尽到抚养、赡养义务,在家庭发展中充分考虑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等家庭成员利益,使其得到妥善抚养、赡养,感受到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特殊群体关爱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政府属地责任,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为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行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强化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特殊群体面临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脱贫攻坚,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现象,改善特殊群体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特殊群体摸底排查
1.摸底排查对象。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
2.摸底排查要求。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按照《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民政局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教育局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公安局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阳民字〔2016〕2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摸底排查按照《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方案》(阳扶开发组发〔2015〕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残发〔2016〕30号)要求,核实贫困残疾人相关数据。
3.数据整理汇总。各县区民政部门、残联要牵头负责摸底排查数据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更新一次数据,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详尽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库,县级残联要建立详尽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库,为开展特殊群体关爱行动提供数据支持。
(二)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保护体系
4.建立完善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按照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33号)和《中共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委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阳发〔2016〕23号)精神,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家庭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三是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四是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五是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5.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省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4号)等规定要求,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评估帮扶机制,强化监护干预机制。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学校、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医疗、专业社工、救助管理、福利等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各自各自职责,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6.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护机制。落实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推进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探索将敬老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养老中心,积极倡导老人赡养、邻里照顾、社会关爱。
7.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保护机制。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保障留守妇女人身安全,做好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工作。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预防、制止、救助针对留守妇女的性骚扰、家庭暴力。检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高留守妇女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开展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咨询服务,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加强保护农村留守妇女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继续在农村留守妇女中开展“巾帼关爱行动”,优先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开展生活上互帮、生产上互助、精神上互慰,技术上互学等关爱活动。
8.建立完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关爱保护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54号)精神,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实施扶贫助残,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保障残疾人医疗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完善残疾人服务网络,加强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设施及机构建设。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扶贫、税务、残联、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及基层组织要切实履职尽责,承担起各自应尽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住房、基本教育、医疗康复、就业扶贫等方面的普惠加特惠政策,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
9.加强关爱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及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特教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和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76个,使农村60%以上社区完成日间照料幸福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寄宿学校合理分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需求。
10.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为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特殊群体关爱行动配备相应的工作力量。民政部门要有专职人员和机构开展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教育部门要选派好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的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其他有关部门和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也要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协调推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源头治理
农村“三留守”人员产生的根源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能够从源头上改善特殊群体生活条件,使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取得更好成效。
11.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公安部门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城镇;住建部门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农民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教育部门要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其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用工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便利和帮助。
12.引导帮扶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112号),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就业创业的,要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制定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降低返乡创业门槛;其他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
(五)全面落实特殊群体补贴救助政策
13.针对特殊群体的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坚持城乡统筹、公平公开、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逐步提标扩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的等重点救助对象,逐步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特殊群体关爱行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会同教育、公安、妇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加强对特殊群体关爱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民政局牵头建立特殊群体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部门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短信、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家庭尽责、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特殊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大力宣传特殊群体关爱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关爱行动工作进展,全面展示关爱行动取得的成效,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特殊群体关爱行动领导小组每年将对特殊群体关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认真履责、落实到位、成效显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