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民字[2018]12号
各县(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好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认定条件,确保应养尽养。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准确把握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在本人愿意的情况下,积极稳妥地推动城市“三无”人员进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给予基本保障。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公布前已经确定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可直接确定为特困人员,实现救助供养对象身份的顺利过渡。今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今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全面完成对象排查认定工作并在二季度报表中详实填报。今后,每季度报表数据和“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填报系统”的数据要根据供养对象的增减及时进行调整。
二、扎实开展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实现分类定标。各县(区)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特困人员应当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档次,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真实可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开展评估工作,提升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负担,不得将评估费用转嫁到特困人员身上。评估完成后要按政策规定将相应的照料护理费用及时保障到位。
三、全面签定委托照料协议,确保一人不漏。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与特困供养对象签订供养服务协议,必须做到一人不漏。供养服务协议的签订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及《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7﹞119号)的要求执行。协议签订后,要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等得到有效保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不得挪作它用;分散供养的照料护理费,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协议,支付给委托照料人。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督促约定服务事项落实到位。
四、依据参照标准变化,建立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民政局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财政局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阳民字〔2017〕115号)明确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各县(区)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标准的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五、按照本地集中供养需求,统筹谋划机构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各自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按照《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在中央下达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上,对集中供养能力弱、设施条件差的县(市、区)项目新建、改扩建和设施改造上进行适度倾斜;要细化落实《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关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实施方案,制定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年度实施计划,优先集中供养失能和半失能的特困人员,确保到2020年底前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要按照新颁布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对在建、改扩建和拟新建的项目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六、积极探索改革之路,推动机构创新发展。各县(区)要根据党的十九大对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作出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在确保机构服务特困人员的宗旨不变、特困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权不变、机构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发展的新思路、新路径和新模式,推进机构运行的社会化、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服务的专业化。一是在“公建公营”的基础上,可实行内部管理的社会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交由专业机构来承担照料护理工作;通过“有偿服务”,将富余的、闲置的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用于社会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通过“切块承租”,将机构的部分床位或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机构来经营,收取管理费补贴特困人员供养。二是采取“公建民营”的办法,将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等承包给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或有经营能力的个人,民政部门按照协议合同监督其履行义务情况。三是采取“PPP模式”,实行合建合营,政府与社会主体以土地、资金或劳务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机构的建设和运营。但不论采取何种模式,必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能借改革之名“一改了之”“一甩了之”。
七、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加强机构安全管理。各县(区)要持续用力推动解决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用地规划和确权、消防验收、法人登记等历史遗留的难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一院一策”的解决方案,争取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形成决议,推动多部门协同,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定期组织辖区内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食品、消防、用水、用气、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督促机构每月对食品采购、留样,消防设施性能等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在夏季进入汛期和冬季的采暖期必须组织辖区内的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县(区)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工作绩效评价当中,充分运用考核评价手段促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其管理服务水平。
八、依据规定要求,抓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有关规定,民政部设计制定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式样(详见附件)。今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由各县(区)民政局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做好发放和管理工作,年内各县(区)要完成换证工作。在换发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并集中销毁,对新认定的特困人员要及时发放证件,特困人员死亡或者取消供养资格的,按照规定及时注销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附件: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式样及相关说明
2.委托照料协议参考范例
365用英语怎么翻译_365网址经常打不开_365bet游戏网站民政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