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和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负责机关审计项目工作量的审核。组织全市审计统计工作。督查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督查审计工作纪律和行政效能情况,督查县(区)审计机关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