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 月 11日,我部起草了《关于印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区直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35 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0 号)。
三、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一章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产权登记、产权纠纷的调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有:
1、“总则”明确办法适用范围为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内容和表现形式做了规定,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及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2、“管理机构及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区财政部门、区机关综合保障部门、区信息化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
3、“资产配置”对资产配置的概念、原则及配置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
4、 “资产使用”规定了使用形式包括单位自用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方式,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5、“资产处置”规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及资产处置流程。
6、将“产权登记”、“产权纠纷”的调处单列为两个章节,对产权登记及纠纷的解决做了明确规定;
7、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与资产清查”条件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清查质量和保密性作了规定;
8、“资产统计报告”强调要严格按照区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国有资产统计和国有资产信息报告内容;
9、“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10、“附则”规定了文件的执行起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