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对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制定的标准,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数据资料整理;
2.对本市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参加制定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3.负责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年鉴;
4.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5.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各种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6.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修订;
7.参加本市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环境应急监测。
联系电话:0353-20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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